(1987年5月30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說 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條文解釋》是根據第五屆國內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關于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第三條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條文解釋》是國家計量局對計量法具體應用的正式解釋。 **章 總則 **條 為了加強計量監督管理,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有利于生產、貿易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維護國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 1、本條是對計量立法宗旨的規定。 2、制定計量法,是為了加強計量監督管理,健全計量法制。 3、“加強計量監督管理”是要著重解決關系國家計量單位制度的統一和國內量值的準確可靠的問題,也就是解決可能影響生產建設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計量問題。這是計量立法的基本點。 4、“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其*終目的是為了有利于生產,貿易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5、“有利于生產,貿易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體現了計量單位制度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計量保證,體現了計量工作是發展國民經濟的一向重要的技術基礎。 6、“維護國家、人民的利益”體現了制定計量法,加強工業計量和民生計量工作的法制監督,直接關系著國家和消費者的利益,關系著人民健康和生命,財產的**。 **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立計量基準器具、計量標準器具,進行計量檢定,制造,修理,銷售,使用計量器具,必須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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