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轉制院所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以“技術股+現金股”形式持有股權;引入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成果轉化;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以訂單等方式參與企業技術攻關???月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新一批23項改革舉措,向更大范圍復制推廣。
有關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會議上再次明確“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將有助于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造的動力和活力,培育壯大發展新動能。
允許管理人員以“技術股+現金股”形式持有股權
“允許轉制院所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持有股權,是對科技成果轉化的進一步松綁。”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綜合發展研究所所長陳寶明6日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該舉措將進一步為轉制院所和事業單位股權獎勵等政策落實掃除障礙。
按照修訂后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技術入股和股權獎勵都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形式,但在實施中面臨著各種阻礙。陳寶明認為,該舉措明確了相關人員的權益,將使相關部門有規可循,對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具有重要意義。
引入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成果轉化
國外成功經驗證明,專業高效完整的服務體系,是科技成果轉化或產業化的重要條件。
中國科學學與科技政策研究會科技成果產業化專委會主任蔣慧工在實踐和調研中發現,“由于運用市場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時間不長,作為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系統的重要環節,我國科技轉化服務機構普遍呈現‘小、散、弱’的特點,服務機構總量偏少,*大問題是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能力弱。”
“引入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成果轉化”的提法,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呂薇眼前一亮,“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這很重要,不僅能科學評估成果價值,還能增加技術轉移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以訂單等方式參與企業技術攻關
蔣慧工在實踐和調研中還發現,由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溝通渠道的缺乏,當前企業與科研機構存在嚴重的成果信息不對稱,直接影響科技成果轉化。
“企業定向委托高校、科研院所進行技術攻關,針對性較強,目標明確,容易考核,是產學研合作的基礎形式,而且能發揮各方所長,滿足產業發展需求。”在陳寶明看來,這也要求高校和科研院所能更加結合企業發展的實際需求,調整研發方向,把研究與產業需求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做訂單式科研,這也是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保證。
呂薇認為,這是國家明確鼓勵從源頭開始加強產學研融合,意味著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按照需求導向開展科學研究,而不是閉門造車,同時要將企業委托研發的支出納入企業研究開發加計扣除抵扣所得稅的范圍,進一步調動企業“牽手”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積極性。
蔣慧工同時提到,政策出臺后還應制定實施細則,提出有針對性、可操作的解決辦法,加強政策在基層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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